认真阅读以下办理须知:
1、受理条件
(一)有固定的场所,并设有单独的公章刻制间及存放成品公章的保管库房或者保险柜;
(二)有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能力;
(三)有健全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2、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目录第三十七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3、受理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4、申请材料目录
(一)《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二)《特种行业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核表》,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具备(或租赁)合法、固定、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五)《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具有相应的设备、技术人员。
威海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