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阅读以下办理须知:
1、办理依据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7]17号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公发[2006]164号
2、受理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3、申请材料目录
(一)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
(四)开锁业备案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
(五)单位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从事开锁业人员技能及装备有关介绍。
(七)店铺门面(全貌)照片;
(八)房屋租赁合同书、房产证 明或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
(九)无常住户口的从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固定场所的单位第七项、第八项为必填。
威海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1日